房地产用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的建设用地类型,包含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办公楼、写字楼)及其他经营性用途项目用地。2021-2024年数据显示全国房地产用地年供应量从13.6万公顷持续下降至7.2万公顷,年均降幅超过14%。各地通过建立用地供应调控机制、存量土地处置政策及规划条件调整措施,动态优化商业用房与住宅用地的供应结构,如萍乡市对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区域暂停新增土地出让,赣州市实施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延长政策 [1-2]。
- 法律依据
-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十五条
- 用途分类
- 商服用地与住宅用地总和
- 供应量(2023)
- 8.4万公顷
- 取得方式
- 出让/有偿使用为主
- 政策调控
- 供应-去化联动机制
- 规划要求
-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年度供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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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国供应房地产用地13.6万公顷,同比下降12.2%
- 2022年:实际供应量降至11.0万公顷,降幅扩大至19.4%
- 2023年:供应规模持续收缩至8.4万公顷,同比降幅23.3%
- 2024年:完成供应7.2万公顷,下降幅度收窄至14.7%
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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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房地产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需遵循用途管制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其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涉及农用地转用时需办理审批手续。商品房用地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仅限国家机关等特定项目可采用划拨方式。
政策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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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动态调整
萍乡市建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与土地供应联动机制,当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时暂停新增用地出让,商业办公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同步执行暂停政策。赣州市要求中心城区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土地出让起拍价按评估价80%设定 [1]。
存量土地处置
2025-08-06前供应的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后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或优化规划后重新供应。鹰潭市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办公用房,需通过购买库存商品房或写字楼满足需求 [2]。
规划条件调整
允许存量项目在新增社区服务设施等正向优化目标下调整规划指标,包括公共空间不计入容积率、阳台进深标准放宽至2.4米等。上饶市试点低密度住宅开发,新出让地块容积率严格控制在2.0以下 [2]。
土地出让政策
延续执行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20%的政策,允许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延长至6个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
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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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用地
包含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两类,其中配套商品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赣州对二孩家庭给予5000元购房补贴,鹰潭对三孩家庭提供房款6%的补贴,直接影响住宅用地开发价值 [2]。
商业用房用地
涵盖办公楼、写字楼等商服用地,萍乡市明确商住混合用地商业比例上限为15%。赣州建立商业用地去化周期监测机制,库存超36个月的可调整为教育、养老等产业用地 [1]。严禁擅自将商业办公用地变更为居住用途,商住混合项目需划分独立服务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