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美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 [40]现任总统为共和党籍的唐纳德·特朗普。 [6]美国总统妻子被称为“第一夫人”,家庭被称为“第一家庭”。 [42]
1789年1月,美国第一届总统选举正式开始,乔治·华盛顿以全部选举人票当选总统。 [9]1804年,美国通过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规定总统和副总统分开选举。 [12]1920年,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4年,印第安人拥有选举权。 [14]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一个人组成,必须年满35周岁,是在美国居住至少已经14年的美国公民,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任期4年,对再次参选无任何限制。 [41]美国总统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报名参选与筹备资金、党内初选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选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和总统就职。 [19]总统选举 采取间接选举制,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举总统选举人,第二阶段选举总统。 [28]美国是总统制国家,总统在国家中居于重要地位,总统的权力在国家中起着重要作用。总统拥有行政职权、军事职权、外交职权、立法职权。 [26]总统的选举于选举年11月第1个星期二举行,总统的就职则是次年1月20日正午。 [28]
- 中文名
- 美国总统 [5]
- 外文名
-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
- 总统尊称
- Mr. President(总统先生) [1]
历史演变
播报编辑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由宪法、宪法修正案、联邦法律和州法律及选举惯例规定和约束的。美国宪法对总统选举制度并无太多的规定,只规定了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总统的资格和任期、由国会确定全国划一的总统选举人团选出的时间和方式,至于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总统选举人团的产生方式等事项都由各州议会以立法规定或按传统办理。二百多年来,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已发生了很大变化。 [11]
- 建国初期选举人团制度确立
2025-08-05到9月17日,北美12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其间最为棘手的问题莫过于讨论总统选举方式。在众多的选举建议中,代表们主要讨论了三种方案,即:国会选举、人民直接选举、选举人团选举。 [9]
国会选举方案最初得到了多数代表的赞同,但反对者提出“首席行政长官由立法机构选出,将使行政长官成为立法机构的傀儡。”“如果行政机构依靠立法机构,将使行政长官同时又是法律的制定者。”这与制宪会议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相悖。国会选举总统的方案曾四次投票通过,但最后在选举的投票权问题(是每人一票还是每州一票)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这一方案被完全放弃。不过,宪法最后还是保留了该方案的一些因素,即当选举人团不能形成绝对多数时,选举将移至众议院。 [10]
人民直接选举方案的第一位提出者是詹姆斯·威尔逊。但当时只有少数代表认为美国的民主已经成熟到可由人民直接选举总统的程度。这一方案在制宪会议表决两次,最后以失败告终。虽然直接选举的方案被否决,但在争论过程中,人民直接选举的支持者瓦解了起初大多数人对国会选举总统的一致意见,从而为妥协方案,即选举人团制度的通过奠定了基础。 [10]
选举人团方案是詹姆斯·威尔逊发现直接选举缺乏支持者时首先提出的。他建议,行政长官应由以下方式选举产生:“全国分成若干选区,每一选区中由有权选举国家立法机构上院议员的人民选出本选区若干行政长官的选举人,这些选举人将在某地会集,投票选出行政长官。”马里兰州的州权派代表卢瑟·马丁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他指出要由各州立法机构任命的选举人选举行政长官。作为直接选举的替补方案,格里也表示赞同选举人方案,但强调要由州长选举选举人。选举人方案经多次表决,最终被正式写入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确立了美国所特有的选举人团制度。 [10]
1788年6月,已有9个州批准了宪法,宪法由此而生效。9月13日,邦联国会确定纽约为新政府临时首都,之后,国会发布一项决议,宣布:宪法已被足够多数的州批准,要求在1789年1月的第一个星期三(1月7日)各州要选出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人,他们要分别在各自州集会,在2月的第一个星期三(2月4日)投票,新国会将在3月的第一个星期三(3月4日)在纽约召开。由此,美国第一届总统选举的序幕缓缓拉开。 [10]
1789年1月,美国第一届总统选举正式开始,其基本进程包括:确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选举选举人;选举人投票;计算选票;公布结果。最终,乔治·华盛顿以全部选举人票当选总统,约翰·亚当斯当选副总统。 [9]
- 正副总统分开选举
由于美国宪法最初并未将总统和副总统的投票分开,结果导致1800年选举的僵局。1800年选举中,托马斯·杰斐逊和阿伦·伯尔击败联邦派的约翰·亚当斯和查尔斯·平克尼。本来,在推举候选人时,杰斐逊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伯尔为副总统候选人,应该由杰斐逊当总统。但由于伯尔和杰斐逊所得选举人票同为73票并列第一,且宪法并未要求将总统和副总统的投票分开,伯尔拒绝让步。最后,争论交由众议院处理,但众议院投票多达35次仍无结果。最后,因联邦党人的支持,杰斐逊才击败伯尔而当上总统。
1804年,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美国通过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规定总统和副总统分开选举。 [12]
- 选举人产生方式变化
选民选举“选举人”,曾经试行过选区制,即“习惯上往往先从全州选出两名选举人,其余则从各众议员选区选出。最后人们发现,如果一个州的全部选举人统统归一个党或另一个党所有,这个州在全国政治中的势力就大大增加;结果,选区制被废除了,全部选举人列在一张选票上由全州人民投票选举就成了通例。”
虽然选举人由人民投票选出,但候选人的提名实际上“通常都是由党的州代表大会或州委员会提名的;这个职务往往被当作一个荣誉头衔送给有身价的公民或愿意为竞选基金慷慨解囊的党员”。 [12]
- 两党制的稳定及党内总统预选的发展
虽然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厌恶政党,其在《告别词》中告诫国人不要结党,但派系之争仍在其任内出现。经过19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分裂整合,相对稳定的两党制格局在美国逐渐形成,辉格党和民主党成了全国性的大党。因1824年国会党团会议提名的总统候选人在选举中落选,后来各政党也都先后效仿小党反共济党的做法而采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总统候选人。
而各党的总统提名办法也经历了很大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总统预选的广泛采用。最初,总统提名基本为各党党魁控制,后在19世纪末进步主义运动的冲击之下,总统直接预选渐渐流行起来。1904年,佛罗里达州首先采用总统预选。次年,威斯康星州通过更为完整的总统预选法。1916年,总统预选已扩大到26个州。此后,由于改革运动衰落和政党领袖的反对,总统预选一度衰落下去。1968年,未参加总统预选的前副总统汉弗莱赢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但被指是党魁政治操纵的结果,随即引发民主党的一系列改革,举行总统预选,参加预选的人数剧增。这导致20世纪70年代总统预选重新盛行。举行总统预选的州从1968年的17个增加到1980年的35个,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都举行了总统预选。所有参加预选投票的选民从1965年的1200万增加到1980的3200万。
由于各州规定不一,总统预选方式也不同,有的州只选代表,有的既选代表也表示支持某人为党的总统候选人,有的直接选某人为党的总统候选人。经过总统预选和地方及州党代表大会产生的代表,再出席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党的总统候选人。 [13]
- 选民资格的变化
《美国宪法》设立之初,大部分州都将选举权限制在拥有一定数量财产的白人成年男子范围之内。即便是选民资格规定最为“民主”的宾夕法尼亚州,也要求选民必须是能够纳税的成年男性。新泽西州没有规定选民的性别资格,使得一些满足了财产资格要求的妇女得以参加选举,但这项“疏漏”后来很快被改正。这样的规定将贫穷白人、自由黑人和妇女等“人民”排斥在“政治公民”之外。1861年,美国内战发生时,美国宪法仍然没有界定联邦公民资格,但国会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判决却对联邦公民资格加入了种族和肤色的限制。 [14] [15]
十九世纪上半叶,政党政治的发展、新州的建立和对移民的需求,推动了美国公民选举权的第一次扩展。各州降低并逐步取消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但仍然保留了性别和肤色资格限制。1796年到1821年,加入美国的8个州中,有5个州在建州时立即将选举权赋予了所有的白人成年男性公民,另外3个州则只要求以赋税作为财产资格。到内战前夕,全民选举权在白人男性中全部实现。与此同时,一些原来没有肤色限制的州,则修改宪法,剥夺了自由黑人的投票权(在内战前夕,只有新英格兰地区的6个州的州宪法允许自由黑人参加投票)。 [14]
1866年,民权法第一次以清楚无误的法律语言界定了美国公民的资格,规定凡是出生在美国领土上的人或完成了归化程序的人都是美国公民。1868年生效的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将出生地公民权的原则写入了宪法,并明文规定州不得而知非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联邦公民的“特权和豁免权”或剥夺对所有人的平等的法律保护。1870年生效的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禁止州和联邦政府以肤色和种族为理由剥夺男性成年公民的选举权,等于将选举权赋予了黑人男性,实现了美国选举权的第二次扩展,但联邦政府拒绝将选举权扩展到妇女公民。不过,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干扰。1882年的《排华法案》第一次以种族为理由禁止华人移民美国和归化入籍。1910年,许多州建立了“不能归化入籍的外国人”的人口种类。1911年,美国移民与归化局成立,仍然规定只有白人和非洲人后裔的移民才有资格归化加入美国籍。 [14] [16]
1920年,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4年,联邦政府通过法律,无条件赋予所有印第安人美国公民的地位,印第安人拥有了选举权。 [14]1943年,《排华法案》被废除,华人开始拥有选举权。 [17]1965年的《投票权法案》还包含了与残疾人投票权相关的条款,要求选举官员允许盲人或其他残疾选民从选民选择的人员(选民的雇主或其代理人或选民工会官员或代理人除外)那里获得帮助。此后,1984年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投票无障碍法案》、1993年《全国选民登记法》,以及2002年的《帮助美国投票法案》都对残疾人选民的投票问题作出规定,将投票权扩大到残疾人。 [18]
选举流程
播报编辑
美国总统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报名参选与筹备资金、党内初选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选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和总统就职。 [19]
报名竞选
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且在美国居住至少14年的美国公民均可报名参选。虽然没有对于参选者学历、肤色、性别的明确限制,但在46任美国总统中,有45任是白人男性。没有对于参选者政党的明确限制,但历届投票都集中在民主党与共和党两个党派,形成“驴象之争”的政治形态。 [20]
党内提名
报名成功之后,各党派进行初选确定该党总统候选人,初选又被称作党内提名。党派内部通常会进行初选选举或党团会议(或两者都举行),具体取决于州和政党的规则,初选选举和党团会议可以是开放式、封闭式或两者混合。在开放式初选选举或党团会议中,选民不必注册为某一党就能参与投票,而封闭式初选选举或党团会议意味着只有注册为此党的选民才可参与并投票。 [20]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 [19]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预选结束后,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第三季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21]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20]
全国竞选
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八至九周。在此期间,总统候选人要耗费巨资,通过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等多种形式,阐述其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对自己的信任,争取选票。 [21]
选民投票日
全国选民投票是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举行。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实际上是选举代表选民的选举人。选民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由于美国横跨六个时区,因此,各州、甚至同一州的东西部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都有所差别。位于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两个小镇最早开始投票,最晚投票的是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各地投票站一般开放12个小时。各地计票结果在投票站关闭后开始宣布。因此,根据各州选举人票归属情况,通常大选日当晚就能决出选举获胜者。 [20-21]
选举人团投票
国会确定
选举团投票结果随后送报华盛顿,1月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进行计票。尽管国会不时会出现一些提案,要求取消选举人制度,代之以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但这类提案往往没有得到多少响应。
就职典礼
2025-08-05,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的就职典礼在纽约市的联邦大厅举行,由纽约州大法官、《独立宣言》起草者之一的罗伯特·利文斯顿主持。当时,美国的首都设在纽约。 [22-23]此后,根据宪法规定,美国总统就职典礼在3月4日举行(3月4日为星期日则于3月5日举行)。 [22] [24]1933年,美国宪法第20修正案规定,总统就职典礼改在1月20日举行(1月20日为星期日则于1月21日举行)。 [24]美国宪法对就职典礼所规定的唯一一项,就是在总统进入总统办公室执政前,必须进行宣誓。随着历史发展,就职典礼的项目从最初一个简单的就职宣誓仪式,发展成为一个包括就职宣誓、就职演讲、群众游行和舞会等的大型活动。 [25]总统就职典礼庆祝活动通常持续10天,从就职日的前5天至就职日的后5天。 [23]其中,总统宣誓当天,被称为就职典礼日(Inauguration Day),是美国联邦的公共假期。 [25]
选举制度
播报编辑
美国总统由选举产生,有关总统选举的问题如下: [28]
当选资格
根据宪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被选为总统的资格是: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本条款所规定的“美国本土出生公民”引起争论,即双亲为本土出生的美国公民而在外国出生的孩子是否属于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这一争论的答案取决于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关于“凡出生或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其管辖之人,皆为合众国及其所居州的公民”规定的解释。如果作排他解释,则任何出生于美国以外的人要成为美国公民必定是归化公民。联邦最高法院对这类案件以往采取排他解释,在1971年的博格斯诉贝利一案中却反对这种排他解释。由于涉及总统候选人的这种出生地的案例尚未发生过,联邦最高法院在发生这种案例时是否决断、如何决断,只能推论,不能肯定。 [28]
选举程序
采取间接选举制,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举总统选举人,依据宪法第2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各州按州议会规定的手续,选派和该州选派于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数相等的总统选举人。第二阶段选举总统,根据宪法修正案第12条第2款的规定,选举人集合于本州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总统与副总统;各州于选举之后造具正、副总统候选人所得票数的名单,由选举人签名证明、封印后送华盛顿交参议院议长,由参议长在两院全体议员前拆封,然后计算票数;获选举人票总数1/2以上者当选;无人获过半数选票时,由众、参两院分别决选正、副总统。 [28]
候选提名
总统候选人由两大政党提名。两党在选举年夏季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总统候选人名单,得过半数代表选票者为候选人。民主党代表3331人,共和党代表1994人。这就是说两亿多美国人的总统人选,决定于这5000多个代表。总统候选人由两党提名并无法律依据,只是一种宪法惯例。因为总统无上尊荣,是全国政治生活的焦点,任何人都愿获得这一职位,享受这一荣誉。但要在竞选中获得胜利,竞选者必须获得大的集团的支持。这就势必产生许多大集团各自支持自己的竞选者,而各大集团彼此竞争最后在政治领域中势必形成两股势力的集团大联合。这两集团大联合各自支持一个竞选者以反对另一竞选者。随着政党政治的发展,便形成了现在的宪法惯例。 [28]
竞选费用
总统候选人提出以后,即开始竞选活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宣传政党和候选人的政纲,现作总统所在党吹嘘执政时期的成就,反对党则对总统的各种政策措施横加指责。此外,其他活动可说是五花八门,各种宣传机器更加锣鸣鼓噪。这种热闹非凡的竞选活动耗资巨大。国会虽然通过竞选经费法,对每位总统候选人的费用加以限制,并且限制捐款数额,对个人和团体的捐款规定了上限。但实际上在竞选活动中所耗费用数以亿计,远远超过法律的规限。 [28]
总统任期
总统的选举于选举年11月第1个星期二举行,总统的就职则是次年1月20日正午。总统就职时要宣誓忠诚执行合众国宪法、竭力维护、遵守、保卫合众国宪法。总统宣誓一般只是例行公事,不增加任何权力。但杰克逊在誓词中暗示他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拒不执行不符合宪法的法规和法院的裁定。林肯宣誓时宣布要中止人身保护法的执行。 [28]
总统宣誓就职后,其任期为4年,到任期届满年的1月20日正午为止。 [28]
在总统任期中,有一个连任问题。费城制宪会议倾向于对总统的连任不予限制。杰斐逊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不限制连任事实上会形成终身制,进而堕落为世袭制,但是,宪法并作出连任限制的规定。华盛顿连任美国总统两届以后,拒不参加第二届总统的竞选。自此以后直到1940年以前总统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被普遍认为适当的传统并已形成惯例。由于战争的缘故,1940年富兰克林·罗斯福破坏了这个传统。战后国会于1947年提出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于1951年生效。它规定任何人不得当选总统两任以上;任何人在他人当选任期内担任总统或代总统2年以上者,不得当选总统一任以上。 [28]
在总统任期中,还有个缺位与接任问题。根据宪法第2条第1款第5项和宪法修正案第20条第3款的规定,总统缺位的情况共有5种,即免职、亡故、辞职、不能执行总统职务而去位、总统任期届满而新总统尚未选出或新总统未能宣誓就职。根据宪法本文和修正案的规定,总统缺位时,接任者为副总统。接任的期限,由于总统免职、死亡、辞职3种情况而接任者,以新总统被选出时为止;由于总统丧失能力以及未能选出或未能宣誓就职两种情况而接任者,以恢复能力,选出或宣誓就职时为止。其中关于总统不能执行职务的判断如果发生分歧,解决的办法是:总统若声称他并未丧失能力,能够履行职务,他的职权将得以恢复;副总统、政府各部或国会在总统声明之后4天内若声称总统确实丧失了能力,则由国会裁决。国会作出总统丧失能力的裁决需征两院议员2/3的多数赞同。 [28]
在总统的任期中,另有一个弹劾免职的问题。根据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及美国一切文官,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及轻罪而受弹劾,经判定有罪时,应予免职。关于叛国罪的范围,宪法规定仅限于对美国作战或效忠于美国的敌人,或予敌人以协助及方便等行为。无论何人非经两名证人证实或本人在公开法庭自首,不受叛国罪的判决。关于重罪及轻罪的认定,在实践中从狭义解释,必须属于法律所认定的犯罪行为。美国历史上总统受弹劾的只有1868年春众议院对安德鲁·约翰逊提出的弹劾案,参议院审理的结果未经参议员2/3的多数赞同,安德鲁·约翰逊得以免刑。 [26] [28]
总统职权
播报编辑
美国是总统制国家,总统在国家中居于重要地位,总统的权力在国家中起着重要作用。体现总统权力的职权有以下几类: [26]
行政职权
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但宪法对行政权未作任何说明。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美国的政治实践,总统作为行政首长,在行政机关体系中拥有三项主要职权。 [26]
1.任命权。宪法规定总统有权提名,并于获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以及未经宪法另行规定而为法律所设置的美国其他官员。宪法还规定如国会认为适当可用法律授权总统任命低级官员。在历史上经总统提名的内阁级官员未获参议院同意的不到10次,在现实生活中,联邦系统的官员约有300万名,其中由总统全权任命有4至5万名。和总统的提名,任命权有关的是对上述被任命的官员的免职权。通过以往的判例说明,凡属纯粹的行政官员,总统可单独决定免去其职务,其他官员的免职则必须征得国会同意。 [26]
2.指导决定权。为了忠实地执行法律,总统应有权命令下属、指导下属执行其决定。总统的这一权力未经宪法明确规定,因为宪法只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并没有规定行政权的具体内容。但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宪法惯例,并使总统成为行政部门的最高权威。总统的指导决定权仅限于执行法律,不能用以阻止法律的执行。 [26]
3.整顿组织权。行政部门多,各部门之间又有密切联系;总统的任务重,许多行政事务不能直接管理。因此要有整顿组织的权力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执行统一的政策,并分担总统的工作。这项权力的实际运用始自1936年罗斯福总统创建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计算管理公共行政事务,其后数年又设立由前总统胡佛领导的胡佛委员会力图恢复行政部门向总统负责的宪法观念。1965年约翰逊总统鉴于预算计划的经济分析很有说服力,提高了预算议案被通过的可能性,拟建立新的机构,但这一设想受到阻挠未能实现。直到1970年尼克松总统才改组预算部,建立行政管理预算局。该局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总统向国会提出联邦预算案,协助总统决定对国会通过的议案是否予以否决,并协助总统对各行政部门进行监督。该局被认为是总统完成管理任务的主要助手。 [26]
军事职权
宪法规定总统为美国陆海军总司令,并于各州民兵奉召为美国服务时,兼任其总司令。总司令的权力涉及战争,故与国会分享同负战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作为总司令,为了履行职责又应有一些非常的权力,这种权力只受工作方式和政治程序的限制,而这种限制由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总司令在战争方面的职权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26]
1.不宣而战的权力。根据宪法的规定,宣战权属于国会。但是,在美国历史上进行的200多次的军事行动中,由国会决定正式对外宣战的只有两次世界大战,其余的包括50年代的朝鲜战争、60年代的印支战争、1975年对哥伦比亚的军事行动,1983年对格林纳达的军事行动等都是由总统运用行政权威进行的。这就是说国会有宪法赋予的宣战权,而总统却有事实上的不宣而战的权力。林肯首次运用总司令条款并把它和类似于国会的必要条款结合起来,为总统的战争权制造理论依据。在林肯因封锁港口而受到攻击的普赖兹案中,格里尔法官认定:因外来侵略而发生战争,总统为应付挑战,毋须等待国会决定,即使是州的叛乱,也应被视为一种单方面宣布了的战争;在镇压叛乱中,总统必须根据交战的性质作出决定,决定应付危机所需要的力量的程度;战争可能在双方都不宣布的情况下进行,总统有责任为保障国家的生存而采取行动。到了20世纪,有人认为战争的范围已变得游移不定,分不清前方和后方,邻国和敌国,进一步为扩大总统的战争权力制造舆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休斯甚至说:宪法是战斗的宪法,妨碍赢得战争胜利的任何行为都不允许,国家的生存是全部的价值,总统的决定就是必要的决定。 [26]
2.军事管制权。总统作为总司令不仅在对外事务范围内可以使用武力,而且可根据“有限的”军事管制法原则对内使用武力。总统可以应州立法机关的请求,或州立法机关未能召开时应州政府的请求,派遣军队平定任何州的反政府的暴乱。这项权力是宪法明确规定了的。此外,如果总统断定发生密谋集会反叛合众国权威而又不能通过司法解决时,可以召集武装力量或国民警卫队镇压叛乱;如果发生叛乱、暴动或结党阴谋活动致使州和联邦法律不能执行时,可以运用武装力量或国民警卫队进行镇压,并可中止任何团体或个人实现其权利、特权或豁免权。 [26]
3.紧急处置权。总统的紧急处置权在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因而产生许多争论。直到1976年才由参议院国家紧急状态特别委员会和紧急处置权授权特别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国会审议通过国家紧急状态法。该法的主要内容是:认定多数既经宣布的国家紧急状态无效;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总统得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力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并拥有任何一种特别的或非常的权力;总统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必须立即通知国会,国会可用两院一致的决议结束紧急状态时期,总统亦可自行宣布紧急状态结束。国会制定这一法律的目的是控制和统一运用紧急处置权并和总统分享这一权力。但其成效并不理想,1979年美国为营救被伊朗扣留的人质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总统就没有通知国会。 [26]
外交职权
1.谈判权。总统对外事务的谈判权导源于宪法第2条第1款和第2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1789年国会通过的洛根法案更明确规定,除总统及其代表以外,禁止任何对外关系的行动,该法案虽未硬性禁止议员个人和外国官员的交往,但这种交往不能侵犯行政职能。1790年国务卿杰弗逊宣称:对外事务的处理完全是行政性的,因而属于行政部门的首长的权限。这里说的处理即是谈判。杰弗逊的说明的精神在实践中逐步贯注于宪法之中。从本质上说,美国国内外政策的决定权应归于国会,但因总统独享和外国进行谈判的权力,以至产生对外事务方面的权力的分裂,导致国会和总统之间许多紧张的冲突,并且形成国会有形式上的权威总统有实际的控制能力的局面。 [26]
2.承认权。指对外国政府的承认。宪法规定国会对总统提名任命的驻外大使有批准权,这项权力包含着对外国政府的承认。但是这种批准不能扩展到是否应该派遣大使。因此对外国政府的承认与否的权力实际上属于总统。1933年对苏联的承认就是由总统实现的。尼克松总统1972年访华、同中国政府签署上海公报,也是一种承认中国政府的方式,因为对外国政府的承认并不意味着必需有完全的外交关系。 [26]
3.行政协定权。根据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和外国签订条约,但须出席参议员2/3以上多数同意。但是宪法对总统在对外交往中签订的书面协定没有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因此在实践中条约和其他书面协定相比很少运用。条约以外的其他书面协定很多,统称为行政协定。据怀特曼的《国际法汇编》一书统计,1969年美国有效的条约有909个,而行政协定则有3973个。在这种情况下,国会谋求限制总统签订行政协定的权力,于1972年通过一项法规,规定总统签订一切行政协定均须告知国会。但这一法规往往不被遵守,1976年签订的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协定,总统就没有立即通知国会。 [26]
作为国家元首,美国总统还拥有广泛的对国内事务的职权。其中为宪法所明确规定者有赦免权。根据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对于背叛合众国的犯罪颁赐缓刑与赦免,但弹劾案不在此限。 [26]
立法职权
这是总统作为事实上的立法领导者的职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所授予的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联邦国会。宪法所授予总统在立法方面的职权只有立法过程中的有限否决权。即对国会提请签署的已被通过的法案方面的职权。但在宪法的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时代的推移、分权原则的灵活解释,总统通过各种途径享有事实上的立法权。 [26]
1.咨文与建议。宪法规定总统应随时向国会报告国务情况、条陈政策以备审议。这种报告被称为咨文,其中最重要的有国情咨文、经济咨文、预算咨文3种。它们实质上是总统表述国内外政策和进行政治活动的纲领。总统经常通过咨文向国会提出立法建议,有时甚至提出法律草案。总统向国会提出咨文使他享有宪法未曾授予他的立法创议权。不仅如此,这些咨文经常成为国会立法的依据,而且国会经常等待总统的咨文提出之后才进行立法活动。 [26]
2.行政命令。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联邦总统。总统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首脑,自然有权对隶属于他的行政机关和官员发布各种命令。按照严格的分权理论,总统发布的命令只限于纯粹行政问题的范围,所以通常称为行政命令。但是,在实践中行政命令与法律的区分已无明确的界限。根据宪法关于总统就职应作宣誓的规定,要求总统尽力维持、保护、捍卫合众国宪法。总统对立法方面的职责是忠实地执行法律。但是,他可因政治程序而制定一种被允许的法律,类似于宪法第一条第八项中所规定的授权国会的必要和适当条款。这就是说总统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实际上掌握了立法权。 [26]
3.委任立法。即国会委托总统制定法律。宪法没有规定国会有权将自己的立法权委托总统行使,没有规定总统有权行使这种委任立法权;而且普通法也没有规定总统行使委任立法权的程序和具体办法。但在实践中国会却常常只确定某项法律的原则,委托总统拟订该项法律的具体内容。有些美国学者认为,委任立法仍然保持着国会对总统的严格监督,国会并未因此丧失其立法权,但也有些美国学者认为,委任立法在立法程序中似乎是总统在行使立法权,国会在行使否决权。不管他们的认识如何,通过委任立法的方式总统获得立法权却是事实。 [26]
4.任命法官。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任命;而联邦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能解释宪法、宣布普遍法违宪无效,拥有事实上的制定新的法律的权力。尽管总统任命的法官并不从属于总统,也不限定他们非和总统保持一致不可,但是由于他们和总统哲学、政治观点的一致性,在通常的情况下总是倾向于总统,从而使总统获得施加影响于联邦最高法院的能力,间接地帮助自己取得立法权。 [26]
上述职权说明总统拥有的实际权力,远远超过宪法所赋予他的权力。这种行政权力的扩大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主要原因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的集中要求权力的集中,但美国却又有一些独特的原因。首先总统是选举产生的,当选的总统必定在党内和国内有强大的势力和影响,足以和国会抗衡,具备扩大其权力的可能条件。其次,战争期间的总统、才能卓越的总统往往扩大自己的权力,而这种扩大了的权力又往往作为惯例保持下来;法律赋予总统以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城市的发展要求总统反映和处理许多复杂的新问题,使总统获得扩大权力的机会等等;这些因素便是总统得以使其扩大权力的可能条件变为现实。 [26]
领导机构
播报编辑
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总统一人不可能包揽一切行政事务,因而必须设立行政机构。由总统领导的这种行政机构非常庞大,可分三类: [26]
(一)总统府的办事机构
总统府的办事机构是根据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建立。它是总统的幕僚机构。它的职责是协助总统实现对国家的领导,使总统及时了解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为总统提供制定政策的实际资料。其中较为重要的机构有白宫办公厅、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内事务委员会、中央情报局、行政管理与预算局等。 [26-27]
(二)内阁与各部
美国的内阁是根据惯例形成的。华盛顿作总统时经常召集国务卿、财政部长等人讨论国内外政策,形成内阁。内阁不等于政府,它是政府的核心。参加内阁的成员由总统决定。各部部长不一定都能参加,有时却有中央情报局局长等非部长的官员参加。 [27]
美国政府中的各部为数并不太多,现有国防、财政、劳工、司法、运输、卫生与公共服务、商务、内政、农业、住房和城市发展、能源、教育、国务院等。国务院在各部中居首要地位,它专管外交事务,掌管国玺。 [27]
(三)各种独立机构
它由国会制定法律设立或国会授权总统设立,也可由总统以行政命令设立。它的任务是处理特定问题。有的特定问题经处理之后不再发生,独立机构即告撤销,有的特定问题长期存在而且日益发展,独立机构可提升为部,如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就是由独立机构扩展而成的。 [27]
以上三种行政机构均从属于总统,都在总统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总统负责,都有忠诚于总统、服从总统的义务。 [27]
行使机制
播报编辑
继任顺序
根据1947年通过的《总统继任法案》,美国总统一旦意外离职,将由副总统、参众议院议长以及内阁成员,按照法定顺序递补。由于美国总统必须由出生于美国的公民担任,因此继任顺序成员中若有归化美籍者,将自动跳过顺序到下一位。 [36]
美国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美国众议院议长→美国参议院临时议长→美国国务卿→美国财政部长→美国国防部长→美国司法部长→美国内政部长→美国农业部长→美国商务部长→美国劳工部长→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长→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美国交通部长→美国能源部长→美国教育部长→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长→美国国土安全部长 [36]
弹劾机制
在美国历史上共有四位总统受到弹劾,他们分别是:第17位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因为“水门事件”遭国会弹劾的第37位总统尼克松总统、因为“莱温斯基性丑闻”而要遭受弹劾的克林顿总统和第45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 [3]
总统待遇
播报编辑
薪金待遇
美国总统设固定薪金制度,总统的工资、福利及其他有关规定由国会制定,总统工资是所有联邦政府官员中最高的。 [33]从美国开国到格兰特任总统(不包括华盛顿在内),也就是美国的前17任总统,拿的薪金都是2.5万美元,这一水平维持了84年。从1873年格兰特将军第一任总统任期快完时起,美国总统的薪金提高到5万美元。1909年,国会通过决议,把总统薪金又提高到了7.5万美元,40年后又调整为10万美元。1969年尼克松当政后,国会一下子把总统薪金加倍,达到了20万美元。按照克林顿总统时期通过的法案,从第43任总统小布什开始,总统年薪为40万美元,这是美国总统的第5次涨工资。 [32]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总统没有杂费可以支配,很多事情得自己掏腰包。从1906年开始,国会通过了一个给行政大员拨旅行费的决议,按决议,总统每年可得到2.5万美元的杂用。1948年杜鲁门做总统时,旅行费已增加到每年4万美元。到克林顿时,杂用几乎与工资相差无几了。 [32]
从1958年起,国会才答应为总统支付退休金,先是定为每年2.5万美元,后来加至6.6万美元,到1980年则再次增加为6.963万美元。而且从1970年起,卸任总统每年还可以支配不超过9.6万美元的办公室津贴。 [32]
办公官邸
白宫位于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西北区,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 [31]是一座白色大理石圆形建筑,是华盛顿之后美国历届总统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椭圆形的美国总统办公室设在白宫西厢房内,南窗外边是著名的“玫瑰园”。白宫正楼南面的南草坪是“总统花园”,美国总统常在这里举行欢迎贵宾的仪式。 [30]白宫有132个房间,35个浴室,6层的住宅。还有412扇门,147扇窗户,28个壁炉,8个楼梯和3部电梯。白宫厨房可以为多达140位客人提供晚餐,为1000多位客人提供开胃小菜。 [29]
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91年选定了白宫的地址。由爱尔兰出生的建筑师James Hoban提交的设计被选中。经过八年的建设,约翰·亚当斯总统和他的妻子阿比盖尔搬进了这座尚未完工的住宅。在1812年战争期间,英国人放火烧了总统的房子,詹姆斯·霍班被任命重建它。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于1817年搬进了这座建筑,并在1850年建造了南门廊。1829年,安德鲁·杰克逊监督了北门廊的扩建。在19世纪后期,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以大幅扩建总统官邸或建造一座全新的住宅,但这些计划从未实现。 [29]1902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开始对白宫进行重大翻修,包括将总统办公室从官邸二楼搬迁到新建的临时行政办公大楼(现在被称为西翼)。罗斯福的翻修是由著名的纽约建筑公司McKim, Mead and White规划和实施的。罗斯福的继任者威廉·霍华德·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总统将椭圆形办公室建在一个扩大的办公室内。 [29]
空军一号
“空军一号”指的是搭载总统的任何一架空军飞机,但现在标准做法是用这个词来指配备了运送总司令的特定飞机。 [37]此名称是指高度定制的波音747-200B系列飞机之一,该飞机载有28000和29000的尾部代码。飞机的空军名称为VC-25A。“空军一号”是美国总统任期中最知名的象征之一。 [38]
海军陆战队一号
“海军陆战队一号”是一款由西科斯基和洛克希德-马丁联合开发的直升机,长约22.2米,高约5.1米,内部的空间约19平方米,最高时速240公里,最大航程约1110公里。“海军陆战队一号”其实并非特定指某一架直升机,当美国总统在乘坐哪一架直升机时,这架直升机的无线电代号就被命名为“海军陆战队一号”。 [39]
大卫营
大卫营(Camp David)被正式称为海军支援机构瑟蒙特(Thurmont),是总统的乡村住所。大卫营地位于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县的Catoctin山公园,为总统提供一个孤独和宁静的机会,也是接待外国领导人的理想场所。 [37]
提法区分
播报编辑
谈及美国总统,经常会遇到届、任、位这三种提法。届、任、位三种提法的含义各不相同,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如下: [34]
届,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四年,任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另由他人接任,继任总统和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例如,1961年至1965年的第44届总统,开始由约翰·肯尼迪担任,1963年11月肯尼迪遇刺去世后,由林登·贝恩斯·约翰逊接任。肯尼迪和约翰逊均为第44届总统。 [4]
任,指总统的任职而言,一人不论连续担任几届总统职务,均为一任。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从1933年至1945年连任4届总统。但如果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例如,1885年至1889年的第22任总统和1893年至1897年的第24任总统都由格罗弗·克利夫兰担任。由于不是连任,克利夫兰被认为担任过两任总统。 [4]
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1789年开始选举总统,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当选几任,均不重复计算,有几人算几人。 [4]
相关轶事
播报编辑
总统任期限制
任期最短的美国总统是威廉·哈里森,在任仅31天(1841年),因严重的感冒加上年事已高而去世,最长的是富兰克林·罗斯福(1933年-1945年)。由于二战的特殊背景,罗斯福历任四届。美国第一届总统乔治·华盛顿在连任两期后,曾于1797年自动退下。但直到罗斯福之后,这一做法才成为法律。如果在一个任期的一半时间内(即2年内)退下,他再次当选后最多还可以连任两届。
总统就职典礼
- 2025-08-05,詹姆斯·布坎南总统:就职第一次被拍成照片;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庆祝舞会,共有6000名贵宾出席,消耗了价值3000美元的葡萄酒、400加仑牡蛎、500夸脱鸡肉色拉、1200夸脱冰淇淋、60只羊、8卷牛肉、75只火腿以及125只猪舌。
- 2025-08-05及2025-08-05,拉瑟福德·B·海斯总统:第一位在白宫宣誓就职的美国总统;第一位在就职典礼前宣誓就职的美国总统(因为当天是星期天),即3月3日(星期六)私下宣誓就任总统,3月5日(星期一)举行公开宣誓就职。
- 2025-08-05,切斯特·艾伦·阿瑟总统:在加菲尔德总统遇刺后随即接任为第21任美国总统,是美国历届总统中资历最浅的一个。阿瑟总统是美国这个时期为数不多的反对种族歧视,反对排斥华人的总统。曾经否决了国会一项为期20年的限制华工移民法,虽然这项法案最后还是被美国国会通过,不过期限从20年降到10年。
- 2025-08-05,格罗弗·克利夫兰事隔四年后再次当选总统。
- 2025-08-05,威廉·麦金莱总统:众议院第一次获准与参议院一起安排总统就职庆典相关情况。
- 2025-08-05,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第一次在国会大厦总统就职庆典上使用电话。
- 2025-08-05及2025-08-05,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打破传统,第一次在星期日举行总统就职宣誓;妇女第一次参加就职庆典游行。
- 2025-08-05,卡尔文·柯立芝总统:第一次由前总统(威廉·H·塔夫脱)带领当选总统宣誓就职;总统就职典礼第一次通过广播在全国进行直播。
- 2025-08-05,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美国第32届总统,副总统第一次与总统一起举行就职宣誓,但副总统不能发表就职演说;第二次总统任期是从2025-08-05开始的,从此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日改在1月20日,这一规定是根据美国宪法第20条修正案制定的。
- 2025-08-05,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第一位三次举行就职宣誓的美国总统。
- 2025-08-05,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四次举行就职宣誓的美国总统。本届未任满,任内2025-08-05去世,副总统杜鲁门继任。
- 2025-08-05、21日,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对总统就职庆典予以限制(宪法第22条修正案);第一次在国会大厦的高等法院礼堂举行总统午宴。
- 2025-08-05,约翰·肯尼迪总统:第一位在国会大厦东侧举行就职仪式的美国总统;第一次邀请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出席官方就职庆典;总统的父母第一次参加当选总统的就职仪式;作为第一位信仰天主教的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典礼上使用天主教版本的《圣经》进行宣誓;空军军乐队第一次出现于游行队伍当中;就职典礼第一次通过彩色电视直播;第一次举行五场庆祝舞会;最后一个戴传统礼帽参加就职庆典的美国总统。
- 2025-08-05,林登·约翰逊总统:第一次在国会大厦设置新闻发布室;第一次使用防弹轿车。
- 2025-08-05,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总统在发表就职演说时第一次因群众示威,躲在防弹的“玻璃罩”里。 [43]
- 2025-08-05,罗纳德·里根总统:就职典礼前一天在西草坪举行室外音乐会;第一次在电视转播中插上文字,以方便听力障碍人士观看;电视直播了午餐会部分情况;第一次举行9场庆祝舞会;第一次在立法机关大楼举行庆祝舞会;第一次通过卫星向全国直播庆祝舞会。
- 2025-08-05及21日,罗纳德·里根总统:第一次在1月20日的星期天举行就职典礼;《圣经》第一次放在专为林肯而建造的大理石桌上,这张大理石桌建于1860年;在总统从国会大厦前往白宫途中,第一次在豪华轿车中安放摄像机;有记录以来最冷的一次就职庆典,中午气温只有7度。
- 2025-08-05,乔治·沃克·布什(小布什)总统,正式入住白宫。他是继美国第六任总统亚当斯之后第二位踏着父亲的足印入主白宫的总统。习惯称为小布什。第二次总统任期从2025-08-05开始。 [44]
总统个人花絮
1、绝大多数美国历任总统都是英格兰人后裔,不过也有一些其他背景的人:
- 非裔:贝拉克·奥巴马
2、部分总统的宗教信仰
3、迄今为止的总统全部是男性。
4、婚姻状况
几乎所有美国总统的婚姻状况都是已婚,其中有几人丧偶。仅有的一次例外是詹姆斯·布坎南,其性取向在学术界尚有争议。历史学家认为,他是同性恋者。他自己说,他没有结婚,因为他的未婚妻在结婚前不久去世。格罗弗·克利夫兰是仅有的一位在白宫中结婚的美国总统,当时此事掀起轩然大波,几乎成了丑闻,只是因为这位49岁的新郎迎娶了一位21岁的新娘。
5、总统图书馆
6、民意调查
1999年,“有线-卫星公共事务电视网”(CSPAN)对历史学者进行调查,发现历史学家们认为乔治·华盛顿、林肯和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美国最出色的三位总统,赞许度远超其他人;而威廉·亨利·哈里森、安德鲁·约翰逊、福兰克林·皮尔斯和詹姆斯·布坎南是最失败的总统。
2000年,《华盛顿邮报》也做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认为只有乔治·华盛顿、林肯和富兰克林·罗斯福这三位才能称作“伟大”的总统,而只有安德鲁·约翰逊、富兰克林·皮尔斯、哈定和布坎南能称作“失败者”。
7、总统死亡
- 三位总统都死于美国独立日(7月4日):
约翰·亚当斯(1826年)
托马斯·杰斐逊(1826年)
詹姆斯·门罗(1831年)
- 八位美国总统死于任上,其中四人是自然死亡:
威廉·哈里森(2025-08-05,肺炎。)
扎卡里·泰勒(1850年)
沃伦·加梅利尔·哈丁(1923年)
富兰克林·罗斯福(2025-08-05,脑溢血。)
- 另外四位总统遭人谋杀:
加菲尔德在上任半年后的1881年被一个谋官未成者暗杀。
麦金莱在1901年遇刺身亡。
竞选花絮
- 总统排列顺序
美国总统通常按先后以数字顺序排列。第1届为乔治·华盛顿,第60届为唐纳德·特朗普。但是担任美国总统的只有45人,因为1888年时任总统的格罗弗·克利夫兰竞选失败,四年后东山再起,再次被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非连任的第22任和24任总统。同样,唐纳德·特朗普的总统任期也在中途断开,成为非连任的第45任和47任总统。而连任两期的美国总统在美国历史上不乏其人,他们通常连任八年,但仍然视为同一任总统。 [54]
- 总统选举日
美国在每个闰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举行总统选举。之所以选择11月,是因为这时收获季节已过,但通常还没有出现严寒。选择星期二,是为了使选民不必在神圣的星期天就要启程前往投票。因为11月1日是万圣节,选举要避开这一天,才选择了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
历任总统
播报编辑
任次 | 总统肖像照 | 总统姓名 | 任期 | 政党 | 选举届次 |
---|---|---|---|---|---|
1 | 2025-08-05-2025-08-05 | 无党派 | 1、2 | ||
2 | 2025-08-05-2025-08-05 | 3 | |||
3 | 2025-08-05-2025-08-05 | 4、5 | |||
4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共和党 | 6、7 | ||
5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共和党 | 8、9 | ||
6 | 2025-08-05-2025-08-05 | 10 | |||
7 | 2025-08-05-2025-08-05 | 11、12 | |||
8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13 | ||
9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14 | |||
10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辉格党 | 14 | ||
11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15 | ||
12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辉格党 | 16 | ||
13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辉格党 | 16 | ||
14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17 | ||
15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18 | ||
16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19、20 | |||
17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民主党 | 20 | ||
18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21、22 | ||
19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23 | ||
20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共和党 | 24 | ||
21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共和党 | 24 | ||
22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25 | ||
23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26 | ||
24 | 格罗弗·克利夫兰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27 | |
25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共和党 | 28、29 | ||
26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共和党 | 29、30 | ||
27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31 | ||
28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32、33 | ||
29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共和党 | 34 | ||
30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共和党 | 34、35 | ||
31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36 | ||
32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民主党 | 37、38、 39、40 | ||
33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民主党 | 40、41 | ||
34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42、43 | ||
35 | 2025-08-05-2025-08-05任内逝世 | 民主党 | 44 | ||
36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民主党 | 44、45 | ||
37 | 2025-08-05-2025-08-05任内辞职 | 共和党 | 46、47 | ||
38 | 2025-08-05继任-2025-08-05 | 共和党 | 47 | ||
39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48 | ||
40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49、50 | ||
41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51 | ||
42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52、53 | ||
43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54、55 | ||
44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56、57 | ||
45 | 2025-08-05-2025-08-05 | 共和党 | 58 | ||
46 | 2025-08-05-2025-08-05 | 民主党 | 59 | ||
47 | 唐纳德·特朗普 | 2025-08-05- [6-7] | 共和党 | 60 |
参考资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