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书铁券
丹书铁券是中国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特权凭证,又称“丹书铁契”,俗称“免死金牌”,始创于汉高祖刘邦 [1] [6]。其形制为铁质契券,早期以朱砂书写,后演变为嵌金铭文,分左右两半存于朝廷与受赐者处,合券可验真伪。最初作为封侯凭证,南北朝时期始赋予免死特权,唐代形成常制并允许世袭,至明代按公、侯、伯爵位分七等颁赐,明确“谋逆不赦”条款 [4-5]。
汉代铁券仅表功勋,无免死功能;北魏至隋唐逐步确立免死权,如唐代钱镠铁券明确记载可免除本人九死、子孙三死。现存最早的唐代钱镠铁券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形如覆瓦,嵌金铭文,完整呈现免死机制及形制特征 [2-3] [5]。明代虽规范颁赐制度,但实际效力常受皇权制约,典型如李善长家族持券仍遭诛戮 [4] [7]。清代废止后,其职能由“铁帽子王”等制度替代。
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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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书铁券(dān shū tiě quàn)俗称“丹书铁契”,又名“金书铁券”、“金券”、“银券”、“世券”等,省称“铁券”。丹书:用朱砂写字;铁契:用铁制的凭证。古代帝王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免罪的凭证。文凭用丹书写铁板上,故名。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将铁券从中剖开,朝廷和诸侯各存一半。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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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汉高祖刘邦颁给元勋“丹书铁券”作为褒奖。刘邦建立汉王朝后,“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于宗庙”。其中的“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即皇帝与功臣、重臣之间信守的凭证。“丹书、铁契、金匮、石室”,即以铁为契,以丹书之,将皇帝与功臣、重臣的信誓用丹砂写在“铁券”上,装进金匮藏于用石建成的宗庙内,以示郑重和保证“铁券”安全。最早的“铁券”并没有免罪和免死等特权,仅作为一种加官晋爵封侯的凭证。 [2]
北魏时期,孝文帝经常为宗亲、近臣颁授铁券,甚至还出现了大臣向皇帝乞求铁券,以作护身之符的现象;隋唐以后,颁发“铁券”已成为常制,凡开国元勋、中兴功臣皆赐予“铁券”,连一些宠宦、宦官也有获得“铁券”的。而且,从隋代起,“铁券”上的丹砂填字渐渐改为用金填字,故后世又将其称为“金书铁券”。唐代最著名的“钱镠铁券”,是乾宁四年(897年)唐昭宗颁赐给吴越国王钱镠的,现仍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2]
宋代时,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从后周柴家手中谋得皇位,为了安抚民心,下旨厚待柴氏子孙,赐柴氏“丹书铁券”,即使柴氏后人犯罪也不得加刑。家喻户晓的小说《水浒传》中所描写的“小旋风”柴进家的“丹书铁券”,确实有其历史依据。
到了明代,铁券制度进一步完善,明太祖朱元璋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仅限于立有军功,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明代金书铁券分为七等,其中公爵分为一等,侯爵分为二等,伯爵分为三等。各等铁券大小不一,最大的公爵一等铁券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其他各等铁券大体是每等在高和宽两方面都递减五分。最小的伯爵二等铁券高七寸,宽一尺二寸五分。所有的铁券都是一式两件,一件授予获赐者,另一件藏于内府。在需要查验时,只要将它们放在一起,便可真伪立辨。
与唐代的铁券相比,明代金书铁券的券文已有明显变化。一是谋逆不宥,只宥其他死罪;二是免死的次数较少,子孙不免死。
形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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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在制度上作了明文规定。形制历代不一,后世基本上仿唐制。
金朝铁券状如卷瓦,刻字画栏,以金填之,半予功臣,半留内府,以御宝为合。
明洪武二年(1369)封功臣,因唐制有所损益,形亦如瓦,分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所赐功臣履历、恩数,中镌免罪,减禄之数。封号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者,曰奉天靖难推诚;余则为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给功臣,右藏内府,有事则合之,以取信。洪武三年,赐铁券者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二十五年,改制铁券,又赐公及故公共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
制度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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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铁券制度的形式,最早滥觞于战国时的铜节。“铁券”一词始于见于史籍《汉书·高帝纪》和《祭遵传》,其曰“丹书铁契”、“丹书铁券”。程大昌《演繁露》中云,铁券壮如圆筒瓦形,铁质金字,两券合而为一整体,左券颁发给受券人保存,右券藏入皇家内府或宗庙内,遇到特殊情况,将两券合在一起,以检验真假,防止伪造。不过从现存最早的铁券来看,至唐代后期,铁券的分藏制度已有所改变,圆筒瓦形已为覆瓦状,不再对分收藏。
到宋元明清时期,铁券的颁赐逐渐趋于完备。明代起就规定有整套制度,朝廷根据功臣、重臣爵位的高低分为七个等次,各依品级颁发给铁券,不得逾越。
现存最早的铁券,是国家博物馆珍藏的五代吴越国王钱镠铁券,已千余年历史,据报道,这道铁券是公元896年,唐昭宗为嘉奖吴越王钱镠讨伐董昌有功,特颁赐于钱镠的。铁质铸成,形如覆瓦状,纵29.8厘米,横52厘米,厚2.41厘米,重约132两,上嵌金字350个,正文25行,每行14字,全文端楷甚工,现金字多有剥落。铁券的主要内容是记载被赐者征讨董昌的功绩,因其对朝廷有如此功劳,所以“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意即皇帝可免钱九次死罪),是皇帝赐给臣下的一种奖赏和信物。
由此以来,我国古代的铁券无论其形制如何演变,内容如何丰富,目的始终没有超出“表德彰义,率世历俗”的范畴,这与现代的勋章、奖章的涵义是吻合的。
铁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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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券镌刻的内容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赐券的日期,赐予对象的姓名、官爵、邑地;二、记载被赐者对朝廷的功勋业绩;三、皇帝给被赐者的特权,如免死等;四、皇帝的誓言。按朝廷的有关法律,持有铁券的功臣、重臣及其后代,可以享受皇帝赐予的种种特权。
唐以后铁券不是丹书而是嵌金,《辍耕录》记载唐赐吴越王钱镠的铁券,形状宛如瓦,高尺余,阔三尺许,券词黄金镶嵌。誓词有所封的爵衔,官职及受封的功绩等,另刻有“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
铁券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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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券是外形如筒瓦状的铁制品,铁券上的信词最初时用丹砂填字,合称“丹书铁契”,即以铁为契,以丹书之,以金为匮,以石为室。梁时用银字填字,即“银券”;隋时用金填字,亦称“金券”、“金书”,所以后世称铁券为“金书铁券”,又因“铁券”可以世代相传,又称铁券为“世券”。
铁券不一定有免死效用,一般仅是赐予官爵、邑地。《后汉书·祭遵传》:“丹书铁券,传于无穷。”